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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练习题及解析
 作者:佚名     2007-3-14 15:48:1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一、单选题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企业破产案件一般由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D.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2.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审理发现该企业欠债权人之一甲公司150万元货款,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房产作抵押,该房产现值800万元,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3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现就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工商银行1200万元中的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400万元可申报破产债权

B.建设银行能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C.建设银行不能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D.破产财产的管理.分配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3.甲公司是一家国营企业,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哪种款项或费用属于破产债权?()

A.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B.破产宣告时甲公司欠丙公司2万元贷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C.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D.甲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5万元

4.某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决定解该企业与海力实业签订的尚未履行的合同。该合同约定,该企业不履行合同时,应向海力实业按合同金额的18%支付违约金。下列对该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A.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B.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C.作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

D.不予清偿

5.全民所有制公司甲于2005220日就乙公司违约事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判令乙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周内支付甲公司1.25万元。2005810日,甲公司提出破产申请,2005825日,乙公司向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前生效的判决。对于乙公司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中止执行判决

B.执行判决

C.终结执行判决

D.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6.在企业破产宣告时,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A.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

B.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但尚未支付对价的财产

C.破产企业的托儿所,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

D.破产企业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

二、多选题

1.法院于200491日受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甲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的有:()

A.甲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20045月无偿地将甲企业的财产调拨给乙企业

B.甲企业欠丙企业的贷款于2004330日到期未还,甲企业将其房产抵押给丙企业

C.甲企业将于2004823日到期支付给丁企业的货款,在20047月向丁企业清偿

D.甲企业对戊企业享有一笔债权,甲企业一直未向戊企业追要,至20048月,该笔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2.兴利科贸公司因无力清偿瑞丰建材公司等21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2000412日,瑞丰建材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兴利科贸公司破产。在破产程序中,瑞丰等21个债权人共同组成债权人会议,下列哪些职权应当由债权人依法会议行使?()

A.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的性质及数额

B.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C.保管、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财产

D.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3.某食品公司为另一饮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食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食品公司破产,则饮料公司的债权人在得知食品公司的破产事宜后,可以采取如下哪种措施()

A.参加破产程序,其债权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B.参加破产程序,其在破产宣告时所享有的债权额即为破产债权

C.告知食品公司不参加破产程序,食品公司的保证义务终止

D.不告知食品公司不参加破产程序,食品公司的保证义务终止

4.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则下列哪些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A.有财产担保的甲公司

B.无任何财产担保的一般债权人乙公司

C.有财产担保且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丙公司

D.为该公司提供保证且为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丁公司

5.某企业依法申请破产,下列哪些费用属破产费用,应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A.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D.为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而支出的费用

 

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D

【考点】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

【解析及应注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答案】C

【考点】破产债权及清偿

【解析】设置抵押的债权可以在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因而A正确;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因而建设银行可以选择是否申报破产债权,B正确而C错误;破产财产的管理.分配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因而D正确。应选C

3.【答案】B

【考点】破产债权的范围。

【解析】《破产法(试行)》第30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另根据《破产法》第37条规定,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不属于破产债权,它是先于破产债权受偿的特别请求权。只有B项是正确的。

4.【答案】D

【考点】违约金

【解析】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害的,其损失赔偿额(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作为破产债权,不包括双方订立合同时所约定的违约金。

5.【答案】A

【考点】执行判决的中止

【解析】《破产法》第1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此。”《破产法意见》第12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6.【答案】D

【考点】破产财产的范围

【解析】《破产法》第28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二、多选题

1.【答案】AB

【考点】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C选项所述虽然甲企业提前清偿债务,但是该笔债务的偿还日期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所以不能选。D选项所述的情形虽然是甲企业放弃其债权,但不是以积极的方式,而是以消极的方式致使债权因时效的届满而消灭,所以也不能选。

2.【答案】ABD

【考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解析】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债权人意思,对有关破产的重要事项进行决议的一个临时性机构。有关债权人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3.【答案】BD

【考点】破产债务的清偿

【解析】《破产法意见》第16条:“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破产立案通知后五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债权人得知保证人(债务人)破产的情事后,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债权人既不参加破产程序又不告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债务人)的保证义务即自此终止;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所享有的债权额即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后仍然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被保证人求偿。”

4.【答案】CD

【考点】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解析】《破产法》第13条第1款:“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5.【答案】ACD

【考点】破产费用的范围

【解析】《破产法》第34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法意见》第60

责任编辑: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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