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权法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丙。在租赁期间,乙欲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现甲和丙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应当卖给谁?( )
A.在同等条件下由甲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根据甲与丙的实际情况,视双方实际需要程度确定由谁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决定出卖给谁
2.甲继承其父遗留的小提琴,即出卖于乙,约定于四月三日交琴。甲四月三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琴所有权,但欲借用三日,乙同意,并即开具支票支付。甲又于四月四日将该琴出售于善意之丙,并即交付与丙。甲又于四月五日将该琴出卖于丁,对丁虚称该琴系借丙使用,愿将其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以代交付,移转该琴所有权。试问谁享有该琴的所有权?( )
A.甲
B.乙
C.丙
D.丁
二、不定项选择题
王某将珍贵巨型玉石一块,市价5万元,寄存于李某处。李某一日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块巨型玉石出售于知情人张某。张某后来将该玉雕刻成“巨船还乡”艺术品,参加全国雕刻展获得二等奖。获奖后,张某将该艺术品经拍卖程序售于善意第三人林某,获得价款30万元。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题:
1.李某张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
A.李某未经王某同意出售其巨型玉石,为无权处分
B.李某张某之间的买卖行为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张某尚未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
D.张某已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
2.设张某并未拍卖,而是将该“巨船还乡”艺术品赠与博物馆戊并已交付,则“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属于何人?( )
A.王某
B.李某
C.张某
D.戊
第二节 所有权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家中一旧沙发丢弃,被乙拾得,乙于其中发现甲藏于其中的一块玉石而占有之。半年后,乙死亡,玉石由乙之子丙继承。丙不知玉石非属其父所有,雇工匠将其雕成具有艺术价值的鼻烟壶。以10000元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甲得知后,为此发生争议。经查,甲之玉石价值1000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鼻烟壶的所有权归丁,理由是善意取得
B.甲得请求丙返还1000元
C.甲得请求丙返还10000元
D.甲得请求丁返还鼻烟壶
2.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该字画仍应归甲所有
B.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的所有权
C.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D.戊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得所有权
3.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层三间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层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层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层三间的所有权应属谁?( )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2.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界墙附近种有一棵核桃树,该核桃树很大,有一半的冠枝越过界墙,伸入到乙家院中,乙家一向也很合作,帮助照顾核桃树和采摘。有一年,两家闹起了矛盾,于是乙家不再让甲家到自己家摘核桃,捡地上的核桃也不许。甲家于是找到村委会,经调解无效,最后告到法院。对本案的认定,正确的观点有哪些( )
A.如果乙家人不让甲家人进院拣摘核桃,乙家就无权进入甲家院内,因为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B.我国法律对越界果实落入邻居院内的权属问题没有规定,因而法院只能驳回起诉
C.甲家的人进入乙家拣摘核桃,不会对乙家的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因而有权进入乙家
D.法律虽未规定,但根据习惯及相关理论,谁对原物拥有所有权,就对该物所生孳息拥有所有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规定。甲家人对核桃拥有所有权,就有权进入乙家院内拣回
三、案例分析题
乙受甲的委托保管高档文曲星,按双方约定乙可使用。一日去朋友丙家做客,丙看到此物功能强大,使用方便,非常喜欢,经与乙商量便以略低于市场同档次新型文曲星的价格买下。
丙用了一段时间后,把此物送给其叔丁做生意使用。不久,丙因病去世,故丁对此物非常珍视,保存了起来。但丁家被盗,此物丢失。丁随即贴出告示,称“若送还,酬金100元。”不久,一9岁儿童戊称其拾到一个盒子,里面恰有此物,并将其还给丁。但在索取100元酬金时,丁以戊是小孩,以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拒绝给他酬金。双方遂起争端,戊拒绝将此物交给丁。
恰好,甲找上门来,称该物为当初自己所遗失,并出示了发票;乙则提出,丙当年买此物后没有给钱,要求返还该物。经查证属实。另因戊年幼,将该物随意摔了一下,部分功能不能使用,并把液晶显视屏摔裂。问:
1.该物应为甲、乙、丁、戊人中谁所有?为何?
2.丁应否偿付戊报酬?为何?
3.乙的请求能否支持,为何?
4.甲的请求能否支持,为何?
第三节 共有
一、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3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需用钱欲将自己10万元的份额转让。乙和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甲应如何处理?( )
A.由乙、丙抓阄决定谁购买
B.由甲决定卖给乙或丙
C.由乙、丙按原来所占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D.由乙、丙各购买甲的一半的份额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丙3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往往有几个月搁置不用。乙、丙均想将拖拉机卖掉。甲外出之时,乙、丙两人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了丁,卖得价款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各自取走。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出卖拖拉机。乙、丙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份额所有权
B.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优先购买权
C.如果丁取得拖拉机并非善意,则甲可以主张该买卖无效
D.若丁善意取得拖拉机的所有权,则乙、丙应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2.甲乙为按份共有人,甲享有70%份额,乙享有30%份额。该共有物因与丙的财产发生附合而形成附合物,该附合物为甲乙丙共有。甲曾就其70%份额向丁借款设置抵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甲无力还丁的借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丁之间的抵押无效
B.甲与丁之间的抵押有效
C.丁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附合物全部
D.丁的抵押权的效力只及于该附合物中甲之份额
3.甲和乙共有4间房屋,租给丙开办一商店。现乙为担保对丁所负的债务,将其在上述4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该抵押已得到甲同意,并在通知丙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观该抵押权时,如果甲与丙都愿意购买时,甲有优先购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甲与丙都愿意购买时,丙有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节 用益物权
一、单项选择题
1.A地所有人甲,对乙所有的土地B地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请问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无效
B.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C.如果甲丙对地役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由甲享有地役权
D.如果甲丙对地役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由丙享有地役权
2.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
A、赵某
B、王某
C、赵某和王某
D、王某和陈某
二、多项选择题
甲向乙借款1万元,将自己的房屋出典于乙以确保乙的债权,该房屋当时的市价为1.5万元,典权期限约定为10年。5年后,甲与乙又就该房达成买卖协议,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已涨至1.8万元。对此,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它是甲与乙之间的一个买卖合同
B.该行为被称为“回赎”
C.甲可请求乙支付5000元
D.甲可请求乙支付8000元
第五节 担保物权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县水泥厂和服装厂达成一份联营协议,约定由服装厂向水泥厂注入资金200万元,每年支付服装厂利润20万元,两年后归还服装厂出资,并且服装厂的利润分配不受水泥厂盈亏的影响,协议达成后,为保证水泥厂能正常履行协议,水泥厂请当地化肥厂以其自有厂房向服装厂提供抵押担保,并就抵押事宜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针对该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联营协议有效,抵押合同有效
B.联营协议有效,抵押合同无效
C.联营协议无效,抵押合同有效
D.联营协议无效,抵押合同无效
2.甲开发商曾分别向乙、丙、丁各借款300万元、50万元及150万元并以其市价约500万元的商品房分别为乙、丙、丁设置三个抵押权,均办理登记。但乙最先,丙次之,丁最后。其后乙与甲开发商合并。不久,甲因未对丁清偿债务,丁申请实行抵押权,扣除税收各项费用之后,共拍得350万元。问本案乙、丙、丁各可受偿若干?( )
A.乙150万元,丙50万元,丁150万元
B.乙210万元,丙35万元,丁105万元
C.乙300万元,丙50万元,丁不受偿
D.乙300万无,丙12.5万元,丁37.5万元
3.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4.海天公司将10台价值为20万元的台式电脑存放于某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为1万元。存放3个月后,海天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某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3个月后,10台电脑全部烧毁。海天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4万元,海天公司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
A.仓库合法留置保管物,留置期间留置物因不可抗力毁损,某仓库不承担责任,损失由海天公司自己承担并应当向某仓库支付保管费
B.某仓库应赔偿海天公司全部10台电脑的损失
C.某仓库应赔偿海天公司9台电脑的损失以及4万元间接损失
D.某仓库应赔偿海天公司9台电脑的损失以及4万元间接损失中的3.6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与乙合伙开了一家家具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人决定贷款,遂于2002年3月10日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以甲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甲于2001年10月30日已向丙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丙作了抵押。2003年3月10日,丙及二合伙人的还款期均到,但无能力还款,因此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银行可以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B.丙可以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C.丙的抵押权无效
D.丙的抵押支配在先,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丙应先于银行受偿
2.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律师协助当事人设定抵押时应充分考虑的法律的特殊规定?( )
A.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设定前原有地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应当同时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块上的全部房屋设定抵押权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块地上的部分房屋设定抵押权的,该房屋所占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B.以房屋期权设定抵押权的,必须符合房屋预售和建筑承包的有关规定,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出租的事实明示告之抵押者,抵押合同签订后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按份共有的房地产以抵押人所享有的份额为限,共同共有的房地产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人应为全体共有人
C.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后一个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不得早于前一个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D.主债务合同得到有效履行,或抵押合同到期后,抵押权人不主张权利的,或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的,抵押权消灭,抵押权消灭后,应当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
3.李某有甲乙两个债权人。甲为了使自己的债权获得清偿,要求李某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并许诺可以为李某联系其他融资渠道。甲便与李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乙表示反对,双方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甲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C.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
D.乙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
4.2000年3月5日,张某向王某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由张某于2000年3月10日将一头即将产仔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王某。同年4月10日,母牛生小牛一只,王某请人接产,花费50元。下列关于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质押合同,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0年3月5日
B.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王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D.小牛变卖时应当先充抵接产的费用
5.甲开电器行,从事电器修理与出售,今有乙购买一台冰箱,物已交付,但价金有一部分尚未付清。后因乙自己不注意使用,致冰箱故障,乙乃嘱甲取回修理,甲修好后,主张乙有一部分价金尚未付清,拒绝交回冰箱而加以留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留置合法,因为乙有一部分价金尚未付清
B.甲的留置不合法,因为甲对乙的价金债权与甲对该冰箱的占有无牵连关系
C.甲可以修理费未付为由主张留置该冰箱
D.甲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主张对该冰箱的留置权
三.不定项选择题
甲与乙银行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以一幢价格为5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借款4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甲从丙银行处借款20万元,仍以该房屋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甲又以家中冰箱彩电等总计价值25万元作抵押,向丁借款30万元,写了借条和抵押担保书;后甲从戊某处借款20万元,仍以上述财产作抵押,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书。甲还向王某借款30万元,未提供担保。甲利用借得的款项购买了价值70万元的工程车一辆并办理了财产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周转资金需要,又以该车作抵押向李某借款4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在各项借款到期后均无力还款。某日,甲驾工程车从工地返回其住所途中,遇到山体滑坡,车被严重损坏。请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甲与乙银行、丙银行之间的借款抵押合同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有效,与丙某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有效,与丙某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有效,与丙某的抵押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D.甲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无效,与丙某的抵押合同也无效
2.由于甲无力还款,只好将房屋拍卖进行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先就乙银行的债权进行清偿,若该房价价值尚有余额,再清偿丙银行的债权
B.应先就丙银行的债权进行清偿,若房屋价值尚有余额,再清偿乙银行的债权
C.应按房屋价值对乙银行和丙银行进行等额清偿
D.应将该房屋价值按甲的贷款与丙银行的债权的比例对乙银行和丙某清偿
3.由于无力还款,只好将作为抵押物的冰箱、彩电等财产拍卖用于清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优先清偿丁某、戊某的债权,而且丁某优先于戊某
B.优先清偿丁某、戊某的债权,而且戊某优先于丁某
C.优先清偿丁某、戊某的债权,二人按比例清偿
D.丁某、戊某与其他债权人一起按比例清偿
4.事故发生后,李某享有哪些权利?( )
A.对于已经严重损坏的该车仍享有抵押权
B.甲所得保险金应作为其抵押财产
C.要求甲恢复该车价值
D.要求甲提供与该车原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案例分析题
刘某去世后,留下遗产农用小四轮拖拉机和母牛一头,刘某两个儿子:刘甲和刘乙共同使用小四轮拖拉机和母牛。农用小四轮拖拉机的刹车不灵,维修数次均未见效。刘甲主张卖掉,刘乙认为还可以勉强使用,而且也是父亲的遗产,不愿卖掉。邻村的村民张三因春耕需要小四轮拖拉机,刘甲未告知该车刹车不灵,便将该车(不需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给张五。一天,张三驾车到镇供销社买化肥途中,在下坡路时刹车不灵,冲向行人李四,李四为避开张三,撞翻了王五的路边西瓜摊,但张三还是被撞伤了。另外,刘乙因急病需要钱,于2001年2月1日向邻村赵某借款1000元,双方并约定以母牛为质押,担保刘乙还款,到2001年12月1日不还款,牛即转归赵某所有。2月2日,刘乙便将此事告诉刘甲,刘甲害怕刘乙知道他私自卖车一事,于是刘甲没有吱声。同年2月3日,赵某将牛牵回自家。3月15日,赵某发现牛生病,急忙找来兽医医治,虽牛复原,但花费医药费50元。4月1日,母牛生下一只小牛。刘乙与赵某为小牛的归属发生争议。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西瓜摊主王五的损失应当向谁主张?为什么?承担该赔偿责任的人就该损失能否向本案中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
2.小牛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赵某花费的医药费能否向刘甲和刘乙主张赔偿?为什么?
4.如果赵某在母牛质押期间内,他人向赵某要求租牛耕田,而刘甲和刘乙都不在家,赵某能否自行决定出租该牛?为什么?
第六节 占有
一、多项选择题
2002年10月,杨白劳想买财主黄世仁的耕牛两头,由于当时正在春耕,双方约定杨白劳10月10日付款5000元,黄世仁即将牛卖给杨白劳,但是要等到黄世仁春耕结束时的12月3日杨白劳才能将牛牵走。杨白劳按约定如期交全了价款。后来,黄世仁看到牛价大涨,于是将牛卖给了不知情的白善人,得钱8000元,并于11月1日让白善人牵走了该两头耕牛。11月10日,杨白劳知道此事,与黄世仁发生了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按照约定,杨白劳在12月3日取得两头牛的所有权
B.杨白劳可以在11月10日就主张黄世仁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C.假如耕牛没有卖给白善人,而是在泥石流中被冲走,则黄世仁不需要赔偿杨白劳
D.杨白劳同时追究黄世仁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第二章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第78条,甲享有优先购买权。甲的优先购买权源于共有即物权,丙的优先购买权源于合同即债权。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甲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2.答案:C
解析:甲继承其父遗留的小提琴,因继承法的规定取得对小提琴的所有权。甲出售该琴于乙,于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琴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甲乙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其交付系采用占有改定方式,即甲与乙间订立使用借贷合同,使用乙取得对小提琴的间接占有,以代交付。乙依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取得对小提琴的所有权。
甲于4月4将该琴出售于丙,系出卖他人之物,乃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但因丙善意受让该琴的占有,由丙取得该琴所有权。
甲于4月5日又将该琴出售于丁,亦属出卖他人之物,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丁能否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于小提琴的所有权,视丁能否善意受让该琴之占有,此占有当为占有改定。但甲对丙并无任何返还请求权可供让与,丁无从受让该琴的占有,纵属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琴的所有权。
就当事人得主张的请求权而言,基于无权处分,乙得对甲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能交付,丁得对甲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AB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变动。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据此,无权处分行为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故第1题AB项正确。
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李某出售王某的巨型玉石为无权处分,倘张某基于善意,可取得该巨型玉石的所有权。但本题中,张某知情,故不为善意,不能取得巨型玉石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加工物原则上由材料所有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由材料所有人给予加工人以适当补偿。但加工物价值显然大于材料价值时,由加工人取得所有权,并由其给予材料所有人以适当补偿。但加工人因承揽合同完成的,即使加工物价值较材料很大,加工人不得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张某虽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巨型玉石的所有权,但由于张某将该巨型玉石加工后,价值显然增大,故可基于加工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张某既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则无论是否经拍卖程序,第三人无论善意恶意,均可基于买卖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张某将“巨船还乡”艺术品赠与戊,为有权处分,由戊取得该“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
第二节 所有权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在因加工而发生争议时,加工而成的新物一般归原财产所有人,对加工的加工劳动也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加工价值虽然大于原材料的价值,新财产也可归于加工人所有,对原财产所有人可按其财产的价值给予补偿。
乙对玉石的占有是善意占有,丙的占有也是意占有。工匠是添附的加工,所有权应归丙。丙卖给丁,丁是合同取得,这是传来取得。故ACD不正确。选项B正确。
2.答案:A
解析:首先要明确丙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丙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项B的表述正确。丁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C的表述正确。而戊是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字画,虽然标的物属于遗失物,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原则上赃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反之,如果不是在这种公开场合取得的赃物,则应当保护原所有人的利益,第三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3.答案:D
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合同行为。王家和潘家两家就建房问题进行了商议,只是对归属没有规定,其不属于添附取得所有权的问题。故本题正确答案是D。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民通意见》第103条:“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民通意见》第102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民法通则意见》第98条:“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故选ABCD。
2.答案: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本题涉及相邻关系,但因为该树木根枝的伸延并没有影响乙家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甲家又对该树享有所有权,此所有权及于该树的孳息即树木的果实,因而甲家有权进入乙家拣摘核桃。
三、案例分析题
【解析】1.归丁所有。戊拾得遗失物,不能取得所有权。丙善意取得,对该表享有所有权;故其赠与行为有效,丁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因善意取得而消灭,只享有对丙的债权。
2.应该。该悬赏告示为附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条件的完成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无须有行为能力,也无须以知晓悬赏广告的存在为内容,现戊已实现该条件,丁应该给报酬。
3.不能。乙只对丙享有债权,不能直接对此物行使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
4.不能。甲已失去所有权。
第三节 共有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如何行使,法律未作规定,但依法理,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平等的。在共有人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应体现出卖份额所有人的意志。抓阄决定只要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故本题选项为B。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部分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法律后果问题。按份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处分应当达成一致意见,不能由某一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擅自为之,如果共有人对处分共有物不能达成一致意志时,可以按共有人一半以上共有人的意思处理,但也不能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否则,少数共有人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乙丙未征求甲的意见,擅自处分共有物,侵害了甲的份额所有权;同时,因未征求甲的意见,使甲的优先购买权也受到侵害。但是,如果受让人基于善意,可因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故本题选项为ABCD。
2.答案:B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规定:“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题中甲乙按份共有,不影响甲对自己享有份额的处分,因此B项正确。后甲乙丙共有附合物,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2条规定:“……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因此D项正确。
3.答案:AB
解析:考查抵押与租赁的关系及优先购买权的相关内容。其中抵押与租赁的关系依据《担保法》第48条的规定。关于优先购买权,在本题中,甲与丙均有优先购买权,但甲的优先购买权基于物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则基于债权,因此甲的权利优先。
第四节 用益物权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当事人让与需役地所有权,而为特别约定自己保留地役权者,其地役权随同所有权发生转移。
2.答案:C
解析:典物的风险问题。典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由出典人和典权人合理分担。由典权人与出典人共同承担。转典权与典权转让权的区别。在转典权中。典权人不脱离典权关系,但在典权转让中典权人脱离典权关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典权人没有抵押权和抵押物转让权。
二、多项选择题
答案:AD
解析:找贴是在典权存续中出典人将典物所有权让与典权人,找回典物的当时价格与典价的差额,从而使典权消灭的一种方法。找贴以一次为限。找贴以后,典权关系即告消灭。找贴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才能成立,因此它是出典人与典权人之间的一个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