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裴显鼎指出,国有医院普通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药商回扣的行为,属于“从事公务”,以受贿罪论处没有任何疑义
“医院搞‘开单提成’,我抵制这种做法,结果完不成任务,工资被扣了3.4万元。”8日上午9时,四川武胜县医生冉崇伟将其现工作单位万善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目前,庭审已经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据了解,医生状告医院“开单提成”,在四川尚属首例,在全国也极其罕见。
医生控诉拒开大处方被罚
现年42岁的冉崇伟是证件齐全的执业医师。2000年3月,冉崇伟调入万善中心卫生院从事中医内科工作。2001年3月,冉崇伟领工资时,发现自己收入比别人少。在此后的5年多中累计克扣了3.4万元工资。
“我的收入比别人少,是万善中心卫生院‘开单提成’与医护人员工资收入直接挂钩造成的。”冉崇伟称,卫生院在开药、挂号、照片、B超、化验时采取开单提成的方法,计发医护人员月薪,例如,病人做一个心电图检查,医生提取60%;开出的中药,医生提取12%。“我不开大处方,结果我的收入一直低于人事部门给我核定的档案工资。”冉崇伟多次向医院讨要这笔钱,但医院没有给付。
2006年12月,冉崇伟将万善中心卫生院告到武胜县法院,要求卫生院支付其各种劳动报酬57100.75元(含因拒绝“开单提成”而被克扣的3.4万元工资)。
医院反驳按劳分配没错
8日上午9时,武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万善中心卫生院院长王方明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院方称,卫生院实际上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国家并没有向卫生院职工拨付过工资,卫生院当然就不存在克扣冉的工资了。
王方明院长坚决否认医院“开单提成”。他称,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医院采取按劳分配原则来确定职工工资收入。“冉崇伟业务
差,来找他看病的人少,业务收入少,工资当然就少。医院采取按劳分配的原则,有什么不对?”
证据争议“行风简报”
真伪待查
冉崇伟当庭出示了广安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七期《行风建设简报》(复印件)。冉崇伟说:“这份《简报》就能证明卫生院的确存在‘开单提成’现象,并且还被查处过,简报标题就是《武胜县万善中心卫生院‘采取开单提成与医护人员工资收入挂钩的管理办法’等情况的通报》。”
在审阅该《行风建设简报》后,万善中心卫生院院长及辩护人称,该简报系复印件,且无公章,作为证据,法庭不应认可。万善中心卫生院院长还称,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该简报。
冉则表示,希望法庭调查证据的真伪,“如我伪造简报,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日中午1时,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医院的确曾被查处
9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最新消息:武胜县法院对《行风建设简报》的真伪进行了调查,确认复印件属实。这份简报称,武胜县万善中心卫生院“采取开单提成与医护人员工资收入直接挂钩”,武胜卫生局督促万善中心卫生院限期整改;院领导向县卫生局写出深刻检讨。据了解,当时卫生院院长由王方明担任。
“开单提成”可定受贿罪
2006年6月,我国刑法修正案正式出台,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医药回扣可以被定为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裴显鼎指出,国有医院普通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药商回扣的行为,属于“从事公务”,以受贿罪论处没有任何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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