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测试题试卷四(1)
案例1:
甲、乙、丙三人拟开办一个养殖场养猪,并邀一退休农技师丁入伙,约定由甲出资金,乙出场地,丙提供客货两用车一辆,丁出技术,共同经营。养殖场开办后合伙人之间既未订立书面协议,也未向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仅有盈利按甲、乙各取百分之三十,丙、丁各取百分之二十的口头约定。一年后,因市场销路不好,加之社会上发生猪瘟,养殖场效益急剧下降,丙见状提出自己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与甲、乙、丁三人签订合伙合同,因此与他们不存在合伙关系,要求退回其提供的车,甲、乙、丁以无车,养殖场无法运作为由拒绝。丙又提出将车作价卖给养殖场,但甲、乙、丁又以抽不出资金再次拒绝,丙遂自行将该车开车。丁见养殖场无法维持,遂也提出退伙,此时某饲料厂又来催讨养殖场所欠其15万元饲料费,于是甲、乙提出丙、丁可以退伙,但应平均分担这15万元债务,丙、丁不服,遂诉诸人民法院。
问题:
1、以上诸当事人之间的合伙关系成立吗?
2、丙与丁能否中途无条件退伙?为什么?
3、对所欠饲料场的债务,甲、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4、如果该养殖场此时已资不抵债,能否申请破产,为什么?如果以其全部资产偿债后还有4万元债务未能清偿,是否可以免其继续还之债?
案例2:
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西南办事处达成由租赁公司租赁给某工贸公司两艘大型豪华游轮的意向性协议。随后,办事处将该租赁业务上报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书面授权办事处经理李某与工贸公司签约,办事处可使用公司印章。租赁公司与工贸公司正式签订了租赁合同,李某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合同盖章是办事处的章,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根据工贸公司的要求,出资购买江南造船厂生产的9811A型大型游轮两艘,并出租给工贸公司在广东省营运;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方,工贸公司享有使用权,但不得对外销售、转让、抵押;租赁期满,工贸公司支付X万元人民币的名义货价后,租赁物件归工贸公司所有;租期两年半,租金总额Y万元。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以贵州省新发公司的名义,向工资公司汇款,注明用途是购设备。工贸公司收款后,支付给江南造船总厂货款,并将该款全部用于注册,并证明资金来源系租赁公司融资款。江南造船总厂收款后将两艘游轮交付给工贸公司,并由工贸公司的分支机构海南旅游公司在海南省营运。一年后工贸公司以手续费、委托费还款付息等名义向租赁公司共付款5万元。海南旅游公司因经营不善,工贸公司决定将游轮以融资方式转租给振华代理协议,约定租赁公司委托该公司为该公司终审,再由租赁公司对外签合同。现租赁公司向法庭起诉,要求:工贸公司偿付租金、延迟利息及罚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工贸公司辩称:租赁公司西南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签约主体,该合同名为"租赁"实为由新发公司出资,我公司出手续联办海南公司,现海南公司亏损,应由原告负责,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⑴租赁合同是滞有效成立?
⑵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⑶租赁公司可否收回已经转租的租赁物?
案例3:
华康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1998年6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
①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2800万元。
②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600万元,本次拟发行800万元。
③公司债券的利息为15%。
④公司准备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20%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⑤为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成立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负责公司债券的具体销售工作。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⑴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⑵若该公司的净资产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量是滞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⑶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5%,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是否合法?为什么?
⑷公司拟用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弥补亏损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⑸该公司自己成立"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负责债券销售工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案例4:
2001年9月,上海某航运公司与宁波某化工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运输3000吨碳酸氢到澳大利亚悉尼的合同,合同规定货物由集资箱装卸,9月15日交给承运人即航运公司,10月5日前运抵悉尼。合同签订后,9月15日,该化工进出口公司将300个集装箱的碳酸氢纳交给航运公司的货运站,履行了交货义务,航运公司交付了提单。9月日,航运公司将300个集装箱装船时,由于工作人员不慎,使25箱碳酸氢纳进水受潮而完全成为废品。由于该批货物进水不是在航运公司装上船之前,航运公司以货物损失不发生在其责任间为由对化工进出口公司的索赔要求不予理睬。10月25日,化工进出口公司将该案诉诸上海海事法院。
请问:本案中上海航运公司是滞应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案例5:
某市A市选举人大代表期间,A市B选区的公民李星认为选民名单上不应列入其邻居陈胜华的名字,理由是陈胜华已被剥夺政治权利,遂在选举日的7日之前,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列选民名单。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吴某对该案进行审理。审理时,李星与选举委员会代表均出庭,只有陈胜华因出差在外而没有到庭。经审理,认为陈胜华虽然曾被剥夺过政治权利2年,但该期间已经届满,因此制度判决驳回李星的起诉。判决作出后第3天即为选举日,法院在第4天将判决送达了李星与陈胜华,并通知了选举委员会。
请问此案在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同时指出正确的做法或说明错误的理由。
案例6: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时,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向其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乙公司则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⒈该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⒉本案应由谁受理?为什么?
⒊甲公司申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⒋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
案例7:
被告人邱某,被捕前系康达物资销售公司经理。邱某接受汤某家属的委托,担任汤某受贿一案的辩护人。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汤某在法庭上翻供说严某给他的回扣费,已知数退还给了严某,拒不承认其先后在检察机关供述的受贿事实。根据这一情况,法庭决定休庭,并决定对案件事实进一步的调查。而被告人邱某得知法院将派人去北城进行调查这一情况后,使事先赶往北城找到证人严某,把汤某在法院上翻供的情况及汤的家庭情况告诉了严某,并说法院将派人来调查,要证人严某在法院办案人员来调查时,按照汤某在法庭上翻供的情况向法院作证。证人严某及其妻子陈某说:"我们以前向检察院作的证是事实。"被告人邱某说:"这没关系,最后定案的是法院,现在检察院起不到什么作用。"并要求严某在关键的时候帮汤某一把。不久。被告人邱某与法院办案人员一同再次到北城进行调查。当晚,邱某借外出找朋友为由,一人先到严某家,告诉他说法院办案人员已到,明天就要来找他,要他按以前所教他的那样说,并商量好第二天如何带法院办案人员找严某,然在感到良心上过不去。此后,法院根据这一证言将汤某受贿案退给检察院。检察院组织办案人员再次对已获得的各咱证据材料及汤某的供述进行核实,发现严某的证词有很多疑点,决定进一步找证人严某调查核实。通过检察院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严某如实交待了邱某前后两次找他要他作为伪证的事实。
问题⑴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罪?为什么?⑵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伪证罪?为什么?⑶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为什么?⑷严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案例8:
被告人仇某长期在外搞长途贩运。从1989年元旦份起,许某租用仇某邻居的闲房个人开办锯木厂。许经常去仇某之妻盛某处玩,并借钱给仇某做生意,双方关系十分密切。因仇某长期在外,许、盛二人勾搭成奸。此事传到仇某的耳朵以后,仇某一直怀恨在心,但又苦于拿不出证据。1990年5月11日,仇某约许某14日晚到家中结帐,并言明"如果我搞到货物需发出的话,话由我妻和你结帐。"5月14日上午,仇某告知其妻盛某,"我今晚许某来结账的,现我要到淮阴去,他来时你就和他结账。"当日中午便离家出走,晚8时左右,许某便留宿盛处。10时许,仇某突然返家从大橱里搜出正在发抖的许某,怒不可遏,当即取锁将门反锁,取绳将许某捆绑起来,用菜刀背对许某的头、肩膀、腿部敲打,取纸笔逼许、盛二人写下有通奸关系的字据。要其妻端来尿盆、舀尿给许,逼许喝尿,仇还令脱光衣裤的盛某趴在许某的身上,将阴部置于许的嘴和脸上。次日凌晨4时左右,仇某给许某检绑,放其回家。许某回家后于15日上午向公安机关报案,18日,仇某被逮捕归案。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问题:仇某的行为是构成非法拘禁罪、聚众淫乱罪还是侮辱罪?是一罪还是数罪?为什么?
案例9: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查雷某、朱某、卫某共同抢劫和章某窝藏一案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雷某系抢劫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某亦为抢劫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卫某系抢劫从犯,罪行较轻,且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故减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章某明知雷某犯抢劫罪,动为其提供隐匿处所,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对上述各罪犯应如何执行?
案例10:
某县政府决定搬迁其辖区内的新兴村,因新迁人地址及房屋质量等总是新兴村大部分村民(共103户)感到不满,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村民委员会也认为县政府决定不甚合理,但考虑到与县政府的关系,认为不宜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当先通过申请复议解决。少部分村民(共30户)认为应该听从政府决定。
⑴在上述事例中,谁能够充当行政诉讼原告。
⑵若新兴村103户村民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中有无第三人,若有,请提出;若无,请说明理由。
⑶若新兴村103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如何解决因原告人数众多给诉讼带来的困难,其法律依据是什么。